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思 政[20147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办法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教师了解自身教学状况及效果的重要途径。为增强评价的科学性与实效性,充分发挥教学评价的引导、激励和改进功能,建立切实有效的评价机制,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为教师技术职称评聘、考核等提供基本依据。根据《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办法》(锡职院教[2014]3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与评价的对象

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的对象为思政部专职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校内兼课教师须由本人向思政部申请后,可参加考核与评价。

二、考核与评价组织

思政部成立教师教学质量督导组,组织对本部门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督导组成员由部门党政负责人(含助理)、各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组成,思政部党支部书记为督导组组长。

督导组依据《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办法》,制定本部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教学质量考核、考核资料归档、考核结果上报。

三、考核与评价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在评价过程中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教学工作特点,科学地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学活动是一个教与学的复杂过程,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很多,有些是定性指标,有些是定量指标。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3.全面综合评价。在实施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中,应重视对授课教师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的、综合的评价。

四、考核与评价体系及评价等级的确定

1.考核与评价体系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体系包括学生评价,教学信息反馈评价,教授委员会听课评价,教学资料的归档、检查评价,教研室评价等五个部分。

1)学生评价

学生评价主要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是反映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评价在评价结果中占25%的权重。学生评价以调查问卷或网上评教的方式展开。

2)教学信息反馈评价

主要包括:学生期中座谈会评价、教学通报和简报等信息评价,共占10%的权重。学生期中座谈会评价占5%;教学通报和简报等信息中的通报批评等情况(尚未达到教学事故)占5%

3)教授委员会听课评价

教授委员会听课评价在评价结果中占30%的权重。主要通过听课、交流等方式,对教师教学状况和研究水平作出评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教学准备:备课认真,准备充分,有教案和其他教学材料;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下课;对教学充满热情,讲课认真、投入。

教学内容:教学内容安排合理,教学进度适宜,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教学思路明晰,讲解清楚,表达生动,重点、难点突出;针对专业前沿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指定课外阅读文献,提出参考性研究课题。

教学方法:讲课富有启发性,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观点或质疑;善于调节课堂气氛,使学生保持浓厚的学习兴趣;板书清晰,或能有效、灵活地运用各种教学媒体与教学方式。

教学效果:严格要求学生,其言传身教有助于学生治学与做人;教师的教学有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4)教学资料的归档、检查评价

教学资料的归档、检查评价在评价结果中占20%的权重。

教案首页填写及时、完整、认真、内容丰富,不使用陈年旧案。占2%的权重。

文字教案详细,反映最新教学资料。占4%的权重。

教学日志填写完整、认真,能客观反映教学内容和学生考勤情况。占4%的权重。

听课记录填写完整、真实,达到规定的次数。占2%的权重。

教学小结填写完整、认真,体现最新教研成果和心得。占2%的权重。

作业布置、实践内容符合相关要求,批改认真。占3%的权重。

试卷批改符合相关规定,没有错误发生。占3%的权重。

5)教研室评价

教研室评价内容包括教师的教学态度、业务能力和教学资料等,占15%的权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教师进行评价:

职业道德:教育思想先进,教学目的明确;能够为人师表,传道授业。占2%的权重。

工作态度:积极主动接受教研室下达的教学任务并认真完成;关心教研室发展,积极参与本学科相关规划与建设;积极参加教研室活动;关心青年教师,积极参与青年教师培养工作;与同事能团结协作。占5%的权重。

集体备课:参加集体备课会。主讲教师根据主题要求介绍授课内容的整体构思、方法手段、重点难点等,并将一些疑难问题提出供大家讨论。讲解时应做到重点突出,条理分明,清楚明晰;参加备课的成员根据主讲教师的讲解内容进行集体讨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通过研讨,授课教师进行二次备课,改进和完善个人教学。占5%的权重。

教研科研: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工作,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活动,能够做到科研促进教学。占3%的权重。

2.评价等级的确定及比例

评价等级分为五等: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其中评价为优秀的人数不超过在职专任教师参加考核评价人数的30%、评价为良好的人数不超过在职专任教师参加考核与评价人数的40%。校内兼课教师考核等级不占部门考核指标。

五、考核与评价的实施

1.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对部门专职教师(包括提出申请的校内兼课教师)进行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上报教务处。

2.各级教学名师的教学质量考评视同为优秀。

3. 质控部听课结果为优秀的,考评加1分。

4. 参加校级教学比赛级一等奖考评加3分,获得校级二等奖考评加2分,获得校级三等奖考评加1分;参加市厅级、省级比赛以上获得名次的,考评视同为优秀,并且教师个人年终考核为优秀。

5. 在考核评价期间,教师出现Ⅲ级教学事故,考评等级降一级,最低降至不合格,当年内取消一切评优评先;出现Ⅱ级教学事故,考评等级降二级,最低降至不合格,2年内取消一切评优评先;出现Ⅰ级教学事故,考评等级为不合格,3年内取消一切评优评先。

6. 不服从部门和教研室教学任务安排的,考核评价降一级。

7.教务处、质控部抽查教学资料,受到书面批评的,考核评价降一级。

8.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教师须于考核结果公布后5日内向思政部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小组提出申诉。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教师申请与教学有关的荣誉称号等,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等级必须达到优良。

2.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结果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先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3.教学质量考评结果优良的教师,在主持申报教改教研项目、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建设等项目时予以优先考虑。

4.教学质量考评成绩优秀的教师,应在一定范围内交流教学经验及心得,讲授观摩课、公开课;对于考评不合格的教师,各教学单位要及时组织专家、同行进行诊断性听课或教改教研能力指导等,帮助其查找问题,提高教学能力。

5.连续两学年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将调离教学岗位。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以上内容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最终结果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综合考虑和解释。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思政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办法







报送:教务处








附:

思政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主要考核材料或方式

得分

1.学生评价(25

1.1调查问卷或网上评教

25

1.网上评教得分情况

2.按评教得分进行折算


2. 教学信息反馈评价(10

2.1学生期中座谈会评价

5

1.学生座谈意见反馈信息

2.教学通报和质控部通报文件


2.2教学通报和简报等信息中的通报批评等情况(尚未达到教学事故)

5


3. 教授委员会听课评价(30

3.1教学准备

30

1.听课评价表

2.计算平均分


3.2教学内容

3.3教学方法

3.4教学效果

4. 教学资料的归档、检查评价(20

4.1教案首页

2

1.各位教师提交的教学资料

2.教学质量督导组进行检查


4.2文字教案

4


4.3教学日志

4


4.4听课记录

2


4.5教学小结

2


4.6作业批改

3


4.7试卷批改

3


5.教研室评价(15

5.1职业道德

2

1.教研室主任对教师平时表现的掌握


5.2工作态度

5


5.3集体备课

5


5.4教研科研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