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思 政[2013]4号
       思政部教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处置教学突发性事件,保证部门教育教学工作健康、稳定、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教学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周春兰 
副组长:赵后起
组  员:刘晓强 屠春风  李沛 张海涛
二、适用范围
1.因恶劣天气、车辆故障、事故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教师无法准时到校上课。
2.无法预知因素导致教师的无法准时到校上课。
3.教师因病或急事临时请假。
4.教师因身体原因在授课过程中无法完成授课。
5.课堂及考场中出现师生冲突。
6.部门因教学任务安排不当或课表失误造成的无法上课。
三、应急措施
1.教师因无法预知因素不能及时来校上课时,应由班级学生或教务人员第一时间通报思政部,再由教学秘书通知教研室主任及部门领导小组,同时安排有资质的其他教师授课,或安排学生自习,并确定补课时间。
2.教师因不可抗力或临时原因不能来校上课时,部门应派人前往上课地点查看,同时安排其他教师上课或安排学生自习,并确定补课时间。
3.教师因身体原因在授课过程中无法完成授课时,应及时通报思政部及教务处,并及时送往院医务室或医院救治,再根据任课教师身体情况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或安排补课时间。
4.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与学生发生严重冲突并无法继续上课时,教师应及时通知部门领导小组及教务处,必要时可通知保卫处,现场解决问题,恢复课堂正常教学秩序。考场中出现相同情况可照此办理。
5.因教学任务安排不当或课表失误造成无法上课时,部门应第一时间与教务处进行协调,临时安排教师上课或安排学生自习,待重新调整教学任务及课表并核对无误后通知任课教师及上课班级。
四、责任认定

    关于教学突发性事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参照学校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联系电话

   81838795、81838796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