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1-06-27 访问次数: 122

 

  形势与政策教育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每个大学生的必修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精神,不断增强形势政策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加强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和基本原则。
  形势与政策教育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针对我校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思想特点,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最新成果教育学生,帮助学生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养学生把握形势,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教育和引导广大大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投身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
  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基本任务是: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任务和发展成就教育;进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重大改革措施教育;进行国际形势与国际关系的状况、发展趋势和我国的对外政策、世界重大事件及我国政府的原则立场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形势观、政策观的教育。
  在教育过程中要坚持的基本原则是:(1)系统讲授与形势报告、专题讲座相结合;(2)学习讨论与社会实践相结合;(3)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4)继承与创新相结合;(5)正面教育与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
  二、进一步健全加强和改进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由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牵头负责,教务处、基础部政治教研室、学工部(处)、团委、各院系直接参与,网络管理中心配合协助教育教学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一)党办(宣传部)
  1、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关系,组织落实上级关于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
  2、组织编写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材料;
  3、制定教学计划,切实发挥形势与政策教育课(含实践教学)的指导作用;
  4、负责组织集体备课;
  5、参与该课师资队伍的学习培训等建设工作;
  6、商定每学期的授课教师。
  (二)教务处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从实际出发,落实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的教学计划和学分的管理工作;
  2、负责征订教材,监督检查教学过程;
  3、协调落实好实施教学的场所和教学设备。
  (三)基础部政治教研室
  1、负责教学安排;
  2、负责理论考试命题、考试安排等考核工作(试卷评阅除外)。
  (四)学工部
  1、将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的教学工作纳入辅导员工作体系;
  2、对辅导员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的教学工作实施考核与管理。
  3、负责辅导员授课时数的统计工作
  (五)团委
  1、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实施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的实践教学;
  2、做好向各院系报送形势与政策教育课实践环节结果的工作。
  (六)各院系
  1、做好形势与政策课试卷的评阅、成绩统计及上报工作;
  2、协助配合做好该课的教育教学其它工作(负责对本院系学生上课出勤情况的考核、学生参加实践教学表现的考核等)。
  (七)学院网络管理中心
负责协助宣传部在学院校园网站上建立形势与政策教育的网页、专栏,及时传播国家有关大政方针政策,增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三、进一步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建设
  在新的形势下,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素质良好的师资队伍对于搞好形势与政策教育尤为重要。形势政策教育课在我校开设多年,在实践中经过不断探索、不断进步,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教学体制和一支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为主体的教师队伍。现结合我院实际,将我院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队伍调整为以各院系辅导员为主体,由院领导、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党办、宣传部、学工部、团委等政工干部、各院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分团委书记等组成。每学期根据教学内容确定具体的授课教师。同时要创造条件,通过进修、培训、调研、参加会议等等,不断开阔形势政策教育课教师的眼界,丰富教学素材,不断提高教学队伍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教学水平。
  四、进一步规范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程体系,加强课程建设
  1、教学内容
  我院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内容,课堂教学内容分为国际形势和国内形势两大部分。每年由宣传部根据教育部每学期下发的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重点要点要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教学专题,编写成《形势与政策教育读本》,按专题要求制作成课件。
  2、教学安排
  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程列入学院总体教学计划,并排入课表,做到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专题、定主讲。一般情况下,时间定在晚上或双休日进行。
  教材统一使用由宣传部定期组织编写的《形势与政策教育读本》,由教务处统一征订,每年每学生一册。
  形势与政策教育课作为全校性公共必修课,平均每学期16学时,其中理论教学8学时,形势报告、团学活动、主题班会及社会实践等共8学时。根据我院实际,该课分5个学期开设,第6学期以学生自学为主,共计1学分。
  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紧扣国情,坚持主题明确、联系实际、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原则,采取课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网络教育与现实教育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集中教学与平时教学相结合,集体教育与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形势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形势教育与专业实习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拓宽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的渠道。
  3、教学考核
  形势与政策教育课实行学年考核制,每学年考核1次,以3个学年的平均成绩一次计入学生档案;以平均成绩合格计算学分,平均成绩不合格者,可在毕业前进行补考。基础部政治教研室、团委和各院系根据各自分工,做好学生的成绩考核工作和登录工作。
学年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每次考核的成绩计算内容包括学生的到课情况、课堂学习表现、参与情况、作业完成情况和考试情况。平时成绩计30%,主要以学生到课率与课堂学习表现、参与情况、作业完成情况计算;学年考试成绩以书面成绩的70%计算。每次教学,任课教师要对学生到课情况作认真的记录。考核形式以开卷考试或撰写小论文、社会调查报告等为主。
  五、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确保教学经费的落实
学院将形势与政策教育作为课程进行建设,要在确保教学资料购订、改善教学条件的基础上,为教师进修和社会考察、学生社会实践提供必要的经费。

  六、本实施意见从正式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